學歷要求: 教育部立案之大學或獨立學院中文系、語文教育學系畢業。
專業要求: 具備中、小學教學經驗,或是專業作文教學經驗。
證照要求: 領有合格教師證及CWT全民中檢高等以上證書。
審查步驟: 需經過初審、複審、決審三步驟,始得簽約進入批閱教師人才庫。
初審: 檢驗學力、專業、證照,通過者始得進入複審階段。
複審: 檢驗寫作評分能力、文章點評能力,通過者始得進入決審階段。
決審: 檢驗時限內完成批改的壓力測試,通過者始得進行簽約。
資格維持: 每年需達基本批閱篇數。
每年需有積分上之增進。